微信嚴打整頓再升級,2019如何正確做營銷(圖文)
近期,平臺與“惡意營銷”之間的多年“拉鋸戰”,直接升級成“殲滅戰”。在肅清“惡意營銷”途中,個別誠實守信、規范經營的個人創業者與小微企業因為賬號操作不當與顧客永久失聯,所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些被卷入戰火的商家們坐立不安、瑟瑟發抖——官方對“營銷”持何態度,到底支持還是反對?在嚴打整頓的高壓勢態下,2019年,到底如何做營銷?
平臺對營銷持何態度,支持還是反對?
結論是:不支持!但是,微信試圖做連接人與萬物的連接器,并不遺余力的構筑生態護城河,如此宏大的設定又不得不允許“廣告與營銷”存在。在及其有限的包容度下,滿足以下4點的營銷行為才有可能存活:1、合法合規(這是底線);2、不過度占用公共資源;3、不涉及投訴;4、非惡意營銷。
1、畢竟微信的核心是社交,非營銷工具與電商平臺,所以原則上,平臺并不支持營銷。你看看微信廣告的投放準則就知道了,“營銷服務”類目謝絕投放。
2、合法合規是底線,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已將廣告主的范圍擴大到自然人,并且要求微信、微博等信息服務提供者履行“制止發布違法廣告”的義務,已被全面清理的黑五類廣告、老中醫營銷就是下場。
3、不過度占用公共資源的意思是:不刷頻。平臺存在防刷屏機制,廣告與營銷信息尤甚,這事已被證實。今年3月25號,媒體質疑微信屏蔽抖音內容,騰訊公司公關總監張軍回復稱,“朋友圈一直有防刷屏機制,過了閾值就自動不可見了,過了凌晨12點自動回復正常,屏蔽之說不存在”。
4、在無法逐一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平臺考慮問題的優先級當然是問題出現的頻次與產生的影響遠大于問題發生的環境與條件,所以相比普通信息,涉及投訴的廣告與營銷信息應被優先處理,人之常情,完全理解。
5、咱們重點說一下非惡意營銷。想象一下,平臺一邊允許廣告與營銷存在,一邊嚴厲打擊“惡意營銷”,那么它默許的“營銷”到底長什么樣?其實答案就是老匡經常跟各位嘮叨的“善意營銷”。即:利用人性優點、閃光點做營銷。而不是被嘩眾取寵、才疏學淺的垃圾自媒體誤導,去鉆營“人性弱點營銷”。前者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不露鋒芒,后者頂多算奇技淫巧,班門弄斧。
最近,業內突然冒出一句話,說“所有的傳統生意都值得用微信再做一遍”。如果若干年后,微信被載入史冊,那么原因一定是:它歷時8年,將中國10億人口全面“線上化”,以前我們窮盡一生都無法滿足的線下海量需求,搬到微信上至少還能再做五年(甚至更長)。
所以,2019依然可期,加油!